近些年來,“綠色”、“可持續”、“負責任”、“透明度”等關鍵詞已逐步成為全球礦業發展的基本理念與遵循,許多國際組織、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以及協會組織等都參與其中。不同國家根據自身礦業發展特點與政府偏好,基于資源、環境、經濟、社會多目標價值統籌,以及不同主體的定位分工和利益協同,選擇一個或幾個“關鍵詞”來推進礦業持續健康發展。以加拿大為例,在政府層面,
2009年、2016年
,加拿大政府(自然資源部)兩次發布“綠色礦業”倡議(GMI,Green Mining Initiative),加速綠色采礦實踐方面研究、開發與部署;在行業層面,加拿大礦業協會(MAC)2003年制定邁向可持續的礦業TSM(Towards Sustainable Mining)工具和評價指標,要求參與TSM的礦業公司實現對負責任采礦的承諾,加拿大勘探與開發者協會2009年制定e3(Excellence in Environmental Exploration) Plus,為礦山企業提供負責任勘查框架。
2009年的 “綠色礦業”倡議包含四個主題: 一是減少污染物排放 ,探索選擇條件優越的礦床進行開采,將廢石留在原地。同時研究清潔處理,增值礦產副產品,減少廢氣排放,開發氰化物和生物浸出替代技術等,在采礦、加工、冶煉綜合一體化中實質性地提高能源效率。 二是創新廢物管理 ,旨在滿足日益嚴格的監管要求和處理公眾關注的問題。改善廢物(或尾礦)管理和處理技術將有利于降低礦山運轉和關閉的成本,同時也會降低對環境繁榮影響和負債。 三是生態系統風險管理 ,包括研究對金屬危害和對其風險評估更好的方法,及金屬毒性評估、金屬產品管理、環境影響監測,改進填埋和閉坑方法,降低公共和私營部門成本。 四是礦井閉坑和復墾 。協調礦業、各省和各地區之間根據氣候評估變化的影響,制定適宜的戰略、技術和更好的廢物管理政策及進行復墾實踐。
2016年,加拿大自然資源部發布了《綠色礦業發展計劃》,分別從尾礦管理、原住民關系、能源利用、溫室氣體排放、有害物管理、員工培訓等方面對綠色礦業做了要求: 一是尾礦管理 ,包括履行尾礦管理政策和承諾、建立尾礦管理系統、報告尾礦管理年檢結果、尾礦庫運行維護等; 二是與原住民的關 系 ,要求評測《原住民和社區延展協議框架》完成情況并公布結果; 三是能源利用 ,包括建立能源利用管理系統、能源利用報告系統和能源強度績效目標; 四是溫室氣體排放管理系統 ,包括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管理報告系統、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績效目標; 五是生物多樣性保育 ,按照2009年批準的《生物多樣性保育協議框架》,加拿大礦業協會公布前一年度該框架的測評結果; 六是外在化利益相關社區的認同度 ,要求建立利益相關社區的參與和對話機制及響應系統; 七是報告系統,需評測礦山安全與健康情況 ,將于次年公布前一年度的測評結果; 八是危險管理規劃 ,包括公布危機管理準備情況、檢查結果,開展員工培訓; 九是礦山關閉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2008年批準的《礦山關閉協議》進行礦山關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