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礦突破,不僅僅需要政府財政的大力支持,更需要新體制新機制來加以保證,關于這一點是沒有疑義的。但如何構建,卻出現了較大的分歧。筆者始終認為,基本思路應是“在堅持中國特色的基礎上實現與國際慣例的接軌”,期間,任何不倫不類的創新,必將是曇花一現、不可持續。
2009 年上半年,國土資源部在全國地勘行業掀起了一場為期一年有余的轟轟烈烈的“地質找礦改革發展大討論”。2010年4月26日,《國土資源部關于構建地質找礦新機制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10〕59號)頒發。該《意見》中要求:“按照‘公益先行,基金銜接,商業跟進,整裝勘查,快速突破’的總體思路,明確各類地質找礦投入定位。”2010年11月4日—5日,國土資源部在河南鄭州召開了全面推進地質找礦新機制座談會。這次座談會取得了三個重大成果:明確提出了“三五八”目標,明確了實現目標的保障措施,明確了責任分工。其中:實現“三五八”目標的保障是,推動“公益先行、基金銜接、商業跟進、整裝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質找礦新機制落地。2011年12月8日,在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1〕57號)中明確指出:全面推行“公益先行、商業跟進、基金銜接、整裝勘查、快速突破”地質找礦新機制。十分明顯,地質找礦新機制的“20字方針”雖然一字未變,但第二句和第三句卻在順序上進行了調整。不難發現,這種重大原則的變化不但十分的急促,而且是十分的無奈。沒有認識到,或者雖然認識到但也不愿意承認,順序變了,語言表達卻未隨之變化,“銜接”二字已經詞不達義。似乎改為“商業銜接、基金跟進”更為準確是了。
為什么基金躲到了商業的后面,在此不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礦產資源勘查前期的風險太大,讓社會資金沖在前面,這樣可以減少政府基金的損失。也就是從這一刻起。2006年1月《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工作決定》中提出的“基金”就已經被偷換了概念,從公益性演化成了商業性,并且是憑借著權力開始與社會資金爭利了。
與此同時,與新體制新機制一起伴生了所謂的“河南嵩縣模式”“安徽泥河模式”等等,可謂是風光一時,不過很快就無聲無息了。可否調查一下,那些與政府基金合作的社會資金,是否得到了理想的收益?如果沒有,在新一輪的找礦突破中是否還愿意繼續投資?這便是今天我們必須深入推敲“20字方針”的根本原因。
筆者長期觀察體制內與體制外合作的案例,發現其生命周期一般不超過三年。第一年熱乎,第二年湊乎,第三年散乎。其根本原因是,體制內與體制外在投資宗旨、工作節奏、思維模式等方面的矛盾實在難以協調。如果沒有類似于上市公司管理那樣的平臺作支撐,這種合作是不可持續的。因此,“20字方針”的設計,先天即存在硬傷,或者說是“小聰明有余、大智慧不足”。
當下的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中,再次面臨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地勘單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等“九龍治水”的熱鬧場面,不知道地勘行政最高管理部門如何提交答卷,全行業的同仁都在拭目以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