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部北海局、東海局、南海局,部信息中心、經濟研究院、油氣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4年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工作,充分發揮信用監管在促進礦業權人依法依規勘查開采礦產資源中的重要作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公示信息填報指導和服務
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做好年度信息公示工作,及時提醒礦業權人通過自然資源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填報公示2023年度信息。礦業權人填報2023年度公示信息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31日。
落實《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規范礦山儲量年度報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0〕54號)有關規定,提醒礦業權人做好有關礦山年度儲量信息填報,在公示系統中提交礦山儲量年度報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填報指導,及時解答礦業權人疑問,提升公示信息準確性。
二、組織做好抽查核查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開展礦業權抽查核查工作。除列入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名單和重點監管的礦業權外,抽查核查名單均應通過搖號形式確定,并按要求及時公開。做好礦業權人公示信息比對分析,發現公示信息缺失存疑、邏輯不自洽、礦業權人義務履行不到位等的,列入核查重點。加強礦產資源“三率”(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指標核查,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強遙感影像、三維技術等現代化手段在實地核查工作中的運用,提升核查質量。各地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實地核查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實地核查結果錄入工作。
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4號)“采礦權人在礦區范圍深部、上部開展勘查工作,無須辦理探礦權新立登記”要求,“是否存在采礦權范圍內超越標高上下限開展勘查”不再作為核查內容。
三、增強主動服務意識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把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名單常態化管理,作為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切實保障礦業權人合法權益。礦業權人提交移出申請的,要盡快組織開展核查工作并作出決定;根據礦業權人提供的佐證材料和管理機關本身掌握的信息能夠確認礦業權人完成整改的,可不開展實地核查。
四、強化工作協同
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積極統籌,發揮部門聯動作用,加強對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全面總結年度工作開展情況,歸納典型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建議意見,于2024年10月底前將信息公示書面總結報部。
部信息中心要做好公示系統與外業核查系統維護工作。部油氣中心要定期跟蹤了解各地信息公示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并認真總結年度工作開展情況。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4年1月31日